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社建委)召开《浙江省加快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媒体吹风会。
背景情况 一是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是未来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未来产业是未来竞争的关键所在、要紧所在。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着眼于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先机,培育先导性和支柱性产业”“前瞻谋划未来产业”。2021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六大未来产业,氢能与储能是重要方向之一。 二是加快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是抢占氢能产业制高点的关键举措。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已将氢能规划上升到国家能源战略高度。国内来看,广东、上海、北京等地相继发布相关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积极抢占氢能产业制高点,其中氢燃料电池汽车已成为氢能产业发展的重要赛道和方向。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将加强研究谋划,积极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 三是加快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是落实新能源汽车战略的重要抓手。今年4月,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实施《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是其中重要内容。8月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批复北京、上海、广东为首批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浙江省嘉兴市是上海城市群中的重要成员。 这些都为浙江省加快培育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提供了有利契机,再加上国家“双碳”目标的牵引,氢能在能源保障和零排放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迎来重大机遇。 总体要求 发展思路 紧跟全球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前沿,以技术突破和产业培育为主线,加强核心技术攻关与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发展关键零部件产业,逐步完善氢燃料电池产业链,积极构建产业生态。以开展系统性示范应用为载体,着力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协同,不断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发展目标 到2025年,产业生态基本形成,产业链上具有一批竞争力强的优势龙头企业。氢燃料电池相关基础材料、关键零部件等核心技术攻关取得积极进展,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健全。重点区域产业化应用取得明显成果,在公交、港口、城际物流等领域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汽车接近5000辆,规划建设加氢站接近50座。 重点任务 1.组织开展核心技术攻关 制定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科技攻关项目清单,加大科技专项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强测试装备、智能制造装备等专用装备研制以及高性能质子交换膜、催化剂、碳纸等基础材料制备技术攻关,努力实现关键装备和核心技术自主可控。 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与相关企业建立“产学研用”协同机制。推动创新能力突出的汽车及零部件优势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创新资源,创建汽车产业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开展包括氢燃料电池汽车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骨干企业创建高能级创新平台。根据各地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建设情况,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给予地方奖励支持。 以省级示范区为重点,鼓励地方积极招引国内外氢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制氢和储氢装备等龙头优势企业,布局一批产业链项目。支持整车龙头企业研发生产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动省内氢燃料电池产业链上企业加强合作,协同打造产业集群,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引导产业链上优势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提升研发能力,成为拥有较多技术专利、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帮助企业强化品牌建设,培育一批“单项冠军”“隐形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根据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需要,合理规划布局加氢站。加快制定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将各地加氢站建设和运营情况纳入奖励因素。 发挥全省工业副产氢等资源优势,支持企业利用工业副产氢、工业有机废物制备车用氢气,着力降低制氢成本,满足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需要。开展海上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制氢试点。支持氢气储运装备研制及产业化,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开展液氢储运、固态储存以及管道配送等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及工程示范。 积极开展示范应用 1.组织开展省级示范应用工作 组织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十四五”省级示范应用工作,支持有一定产业基础的地区率先开展氢燃料电池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攻关和示范应用,加快探索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新模式。研究建立评价体系,全力推动省级示范区(点)建设。 2.以示范应用促进“强链补链” 示范地区要聚焦技术创新,通过规模应用降低制造成本,不断完善产业链条。要支持省内重点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产品推广,积极探索商业化运营模式,重点推动氢燃料电池在中远途、中重型商用车及工程车、特种车领域的产业化应用,建立健全安全标准体系,实现氢燃料电池汽车全过程安全监管。 3.着力打造两条“氢走廊” 将产业布局和应用场景有机结合,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两条“氢走廊”。一是依托G92(环杭州湾高速)串联起嘉兴、杭州、绍兴、宁波等环杭州湾重要节点城市,协同打造“环杭州湾”氢走廊;二是以金华、宁波、舟山为重点,依托G15(甬金高速)建设氢能高速通道,着力构建“义甬舟”氢走廊。 4.加强长三角协同联动 把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作为长三角三省一市产业合作的重要内容,在人才培育、技术攻关、产融对接、推广应用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加强长三角地区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打通氢燃料电池汽车互通路径,重点推进氢燃料电池客运包车和城际物流的示范应用。 为了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实施方案》从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引导、强化要素保障、完善技术标准、落实安全监管等五个方面提出具体保障措施。
2.搭建协同创新平台
3.加快完善产业链
4.培育龙头优势企业
5.推进加氢站规划建设
6.提升氢源供应保障能力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社建委)召开《浙江省加快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媒体吹风会。
背景情况 一是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是未来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未来产业是未来竞争的关键所在、要紧所在。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着眼于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先机,培育先导性和支柱性产业”“前瞻谋划未来产业”。2021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六大未来产业,氢能与储能是重要方向之一。 二是加快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是抢占氢能产业制高点的关键举措。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已将氢能规划上升到国家能源战略高度。国内来看,广东、上海、北京等地相继发布相关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积极抢占氢能产业制高点,其中氢燃料电池汽车已成为氢能产业发展的重要赛道和方向。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将加强研究谋划,积极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 三是加快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是落实新能源汽车战略的重要抓手。今年4月,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实施《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是其中重要内容。8月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批复北京、上海、广东为首批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浙江省嘉兴市是上海城市群中的重要成员。 这些都为浙江省加快培育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提供了有利契机,再加上国家“双碳”目标的牵引,氢能在能源保障和零排放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迎来重大机遇。 总体要求 发展思路 紧跟全球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前沿,以技术突破和产业培育为主线,加强核心技术攻关与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发展关键零部件产业,逐步完善氢燃料电池产业链,积极构建产业生态。以开展系统性示范应用为载体,着力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协同,不断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发展目标 到2025年,产业生态基本形成,产业链上具有一批竞争力强的优势龙头企业。氢燃料电池相关基础材料、关键零部件等核心技术攻关取得积极进展,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健全。重点区域产业化应用取得明显成果,在公交、港口、城际物流等领域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汽车接近5000辆,规划建设加氢站接近50座。 重点任务 1.组织开展核心技术攻关 制定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科技攻关项目清单,加大科技专项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强测试装备、智能制造装备等专用装备研制以及高性能质子交换膜、催化剂、碳纸等基础材料制备技术攻关,努力实现关键装备和核心技术自主可控。 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与相关企业建立“产学研用”协同机制。推动创新能力突出的汽车及零部件优势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创新资源,创建汽车产业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开展包括氢燃料电池汽车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骨干企业创建高能级创新平台。根据各地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建设情况,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给予地方奖励支持。 以省级示范区为重点,鼓励地方积极招引国内外氢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制氢和储氢装备等龙头优势企业,布局一批产业链项目。支持整车龙头企业研发生产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动省内氢燃料电池产业链上企业加强合作,协同打造产业集群,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引导产业链上优势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提升研发能力,成为拥有较多技术专利、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帮助企业强化品牌建设,培育一批“单项冠军”“隐形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根据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需要,合理规划布局加氢站。加快制定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将各地加氢站建设和运营情况纳入奖励因素。 发挥全省工业副产氢等资源优势,支持企业利用工业副产氢、工业有机废物制备车用氢气,着力降低制氢成本,满足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需要。开展海上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制氢试点。支持氢气储运装备研制及产业化,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开展液氢储运、固态储存以及管道配送等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及工程示范。 积极开展示范应用 1.组织开展省级示范应用工作 组织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十四五”省级示范应用工作,支持有一定产业基础的地区率先开展氢燃料电池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攻关和示范应用,加快探索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新模式。研究建立评价体系,全力推动省级示范区(点)建设。 2.以示范应用促进“强链补链” 示范地区要聚焦技术创新,通过规模应用降低制造成本,不断完善产业链条。要支持省内重点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产品推广,积极探索商业化运营模式,重点推动氢燃料电池在中远途、中重型商用车及工程车、特种车领域的产业化应用,建立健全安全标准体系,实现氢燃料电池汽车全过程安全监管。 3.着力打造两条“氢走廊” 将产业布局和应用场景有机结合,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两条“氢走廊”。一是依托G92(环杭州湾高速)串联起嘉兴、杭州、绍兴、宁波等环杭州湾重要节点城市,协同打造“环杭州湾”氢走廊;二是以金华、宁波、舟山为重点,依托G15(甬金高速)建设氢能高速通道,着力构建“义甬舟”氢走廊。 4.加强长三角协同联动 把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作为长三角三省一市产业合作的重要内容,在人才培育、技术攻关、产融对接、推广应用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加强长三角地区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打通氢燃料电池汽车互通路径,重点推进氢燃料电池客运包车和城际物流的示范应用。 为了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实施方案》从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引导、强化要素保障、完善技术标准、落实安全监管等五个方面提出具体保障措施。
2.搭建协同创新平台
3.加快完善产业链
4.培育龙头优势企业
5.推进加氢站规划建设
6.提升氢源供应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