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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负三千亿!浙江出台《关于减负强企激发企业发展活力的意见》
2022-02-25|信息来源:融象数科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力保障工业经济平稳运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浙江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力争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3000亿元,浙江出台《关于减负强企激发企业发展活力的意见》,通过“五个聚焦”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力保障工业经济平稳运行。


聚焦稳增长促生产

全力推动工业经济“开门稳”


实现一季度工业经济“开门稳、开门好”非常重要。《意见》鼓励企业员工留岗、鼓励增加一季度生产安排,全力推动工业经济“开门稳”。


一是鼓励企业员工“留浙过年”。鼓励企业员工坚守岗位。鼓励企业通过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等方式,吸引外地员工留在当地过年,保障春节期间正常生产,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给予一定补贴。


二是引导企业抓先机促生产。在确保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鼓励订单较多、生产任务较重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调度增加2022年一季度生产安排。支持全省各地因地制宜出台政策,鼓励企业提升产能利用水平。


三是启动暖心助企系列活动。印发《关于做好一季度工业经济“助企开门红”工作的通知》,在全省经信系统开展服务企业“助企开门红”专项活动,着力稳企业稳生产稳预期。


聚焦抓投资抢进度

千方百计推进项目投产达产


《意见》聚焦抢抓制造业投资、技术改造,在项目补助、专项资金安排、产业基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千方百计推进项目投产达产。


一是加快推动项目产出增量。分解下达年度制造业投资增速、技术改造投资增速等目标任务,对10亿元以上重大制造业项目、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建立省市县分级联动跟踪督促机制。同时,对在一季度投产且实现50%产能利用的制造业项目,省与地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可实行先兑付再验收,推动项目尽快在一季度形成产出增量。


二是加大改造升级支持力度。省、市、县三级安排不低于110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开展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技术改造。提取土地出让收入的0.5%以上作为“腾笼换鸟”专项经费,用于盘活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产业园区配套设施等。


三是加强产业基金投资力度。通过直接投资、定向基金、非定向基金等多种方式,支持地方紧扣“415”产业集群和标志性产业链,撬动一批重大制造业项目投资,力争完成省级产业基金投资20亿元以上。


聚焦稳产业链保畅通

不断加强产业链安全和韧性


《意见》聚焦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在产业链供应链运输协调、龙头企业保链稳链、产业链供需对接等方面加强保障,不断加强产业链的安全和韧性。


一是建立产业链供应链运输保障工作机制。在确保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对产业链链主企业和关键核心企业生产急需物资的运输需求给予保障。


二是实施龙头企业保链稳链工程。制定“链长+链主”协同机制工作方案,实行“一企一策”“重大事项直通车”服务,支持龙头企业发挥“链主”作用。加强长三角产业链合作,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深度合作。


三是积极提供数字化平台支撑。首创产业链“一键通”数字化改革场景应用。目前,产业链“一键通”已完成15万家工业企业上链标注,政府侧“链商查”功能累计企业用户超4万家,累计查询次数超199万次,为企业大数据决策提供参考。


聚焦稳预期强信心

切实做好中小企业纾困帮扶


《意见》聚焦稳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预期,在中小企业纾困帮扶资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等方面给予重点关注,切实做好中小企业纾困帮扶。


一是设立中小企业纾困帮扶资金。浙江省级层面首次专门设立中小企业纾困帮扶资金3亿元,用专项扶助、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方式,对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企业,以及劳动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服务型中小企业,进行纾困帮扶,增强法治信心。


二是加大政府采购力度。将政府采购项目预留中小企业份额在现行基础上再提高10个百分点,并且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给予价格扣除评审优惠最高比例;将政府采购预付款比例从现行的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提高至不低于40%;此外,再次降低政府采购制度交易成本,履约保证金的最高缴纳比例从现行的5%降低为2.5%,切实缓解中小企业经营压力。


三是大力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建立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库,对以“专精特新”为重点的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实施贷款贴息政策,出台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若干意见。


聚焦减负担降成本

积极撬动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意见》聚焦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在降低融资、用能、用工、物流、涉企收费等方面加大力度,积极撬动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再加上国家、省级层面继续执行的政策、国家层面预计将延续的政策等,力争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3000亿元。


一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制造业项目和重点技改项目贷款投放力度,落实制造业融资无还本续贷、中长期贷款支持等政策,确保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二是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对全省用电设备容量在160千瓦以下的中小企业采取低压方式接入电网,计量装置及以上工程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同时,积极保障对中小企业尤其是制造业中小企业的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保障产业链关键环节中小企业用电需求。


三是降低企业用工成本。积极落实稳岗就业政策、缓减工会经费政策、加强中小企业员工住房保障等政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此外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费率政策。


四是降低企业物流成本。通过落实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化解订箱难运价高难题、增强海港服务能力、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等政策,帮助企业缓解物流运力供需不匹配等问题。


五是进一步减免涉企收费。按现行标准的80%收取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药品再注册费、医疗器械产品变更注册和延续注册费,减半收取餐饮住宿企业检验检测费等涉企减费政策。

来源:浙江经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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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负三千亿!浙江出台《关于减负强企激发企业发展活力的意见》
2022-02-25 | 信息来源:融象数科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力保障工业经济平稳运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浙江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力争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3000亿元,浙江出台《关于减负强企激发企业发展活力的意见》,通过“五个聚焦”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力保障工业经济平稳运行。


聚焦稳增长促生产

全力推动工业经济“开门稳”


实现一季度工业经济“开门稳、开门好”非常重要。《意见》鼓励企业员工留岗、鼓励增加一季度生产安排,全力推动工业经济“开门稳”。


一是鼓励企业员工“留浙过年”。鼓励企业员工坚守岗位。鼓励企业通过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等方式,吸引外地员工留在当地过年,保障春节期间正常生产,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给予一定补贴。


二是引导企业抓先机促生产。在确保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鼓励订单较多、生产任务较重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调度增加2022年一季度生产安排。支持全省各地因地制宜出台政策,鼓励企业提升产能利用水平。


三是启动暖心助企系列活动。印发《关于做好一季度工业经济“助企开门红”工作的通知》,在全省经信系统开展服务企业“助企开门红”专项活动,着力稳企业稳生产稳预期。


聚焦抓投资抢进度

千方百计推进项目投产达产


《意见》聚焦抢抓制造业投资、技术改造,在项目补助、专项资金安排、产业基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千方百计推进项目投产达产。


一是加快推动项目产出增量。分解下达年度制造业投资增速、技术改造投资增速等目标任务,对10亿元以上重大制造业项目、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建立省市县分级联动跟踪督促机制。同时,对在一季度投产且实现50%产能利用的制造业项目,省与地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可实行先兑付再验收,推动项目尽快在一季度形成产出增量。


二是加大改造升级支持力度。省、市、县三级安排不低于110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开展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技术改造。提取土地出让收入的0.5%以上作为“腾笼换鸟”专项经费,用于盘活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产业园区配套设施等。


三是加强产业基金投资力度。通过直接投资、定向基金、非定向基金等多种方式,支持地方紧扣“415”产业集群和标志性产业链,撬动一批重大制造业项目投资,力争完成省级产业基金投资20亿元以上。


聚焦稳产业链保畅通

不断加强产业链安全和韧性


《意见》聚焦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在产业链供应链运输协调、龙头企业保链稳链、产业链供需对接等方面加强保障,不断加强产业链的安全和韧性。


一是建立产业链供应链运输保障工作机制。在确保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对产业链链主企业和关键核心企业生产急需物资的运输需求给予保障。


二是实施龙头企业保链稳链工程。制定“链长+链主”协同机制工作方案,实行“一企一策”“重大事项直通车”服务,支持龙头企业发挥“链主”作用。加强长三角产业链合作,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深度合作。


三是积极提供数字化平台支撑。首创产业链“一键通”数字化改革场景应用。目前,产业链“一键通”已完成15万家工业企业上链标注,政府侧“链商查”功能累计企业用户超4万家,累计查询次数超199万次,为企业大数据决策提供参考。


聚焦稳预期强信心

切实做好中小企业纾困帮扶


《意见》聚焦稳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预期,在中小企业纾困帮扶资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等方面给予重点关注,切实做好中小企业纾困帮扶。


一是设立中小企业纾困帮扶资金。浙江省级层面首次专门设立中小企业纾困帮扶资金3亿元,用专项扶助、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方式,对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企业,以及劳动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服务型中小企业,进行纾困帮扶,增强法治信心。


二是加大政府采购力度。将政府采购项目预留中小企业份额在现行基础上再提高10个百分点,并且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给予价格扣除评审优惠最高比例;将政府采购预付款比例从现行的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提高至不低于40%;此外,再次降低政府采购制度交易成本,履约保证金的最高缴纳比例从现行的5%降低为2.5%,切实缓解中小企业经营压力。


三是大力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建立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库,对以“专精特新”为重点的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实施贷款贴息政策,出台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若干意见。


聚焦减负担降成本

积极撬动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意见》聚焦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在降低融资、用能、用工、物流、涉企收费等方面加大力度,积极撬动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再加上国家、省级层面继续执行的政策、国家层面预计将延续的政策等,力争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3000亿元。


一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制造业项目和重点技改项目贷款投放力度,落实制造业融资无还本续贷、中长期贷款支持等政策,确保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二是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对全省用电设备容量在160千瓦以下的中小企业采取低压方式接入电网,计量装置及以上工程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同时,积极保障对中小企业尤其是制造业中小企业的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保障产业链关键环节中小企业用电需求。


三是降低企业用工成本。积极落实稳岗就业政策、缓减工会经费政策、加强中小企业员工住房保障等政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此外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费率政策。


四是降低企业物流成本。通过落实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化解订箱难运价高难题、增强海港服务能力、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等政策,帮助企业缓解物流运力供需不匹配等问题。


五是进一步减免涉企收费。按现行标准的80%收取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药品再注册费、医疗器械产品变更注册和延续注册费,减半收取餐饮住宿企业检验检测费等涉企减费政策。

来源:浙江经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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